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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2-3-18 14:22:23 来自手机 | 查看: 1754| 回复: 0

五月,齐太仓令淳(chún)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(dài)徙系长安。其少女缇萦(yínɡ)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(bì),赎(shú)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(yú)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(lù),而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(jiù)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(yú)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(kǎi)悌(tì)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(wú)由也。朕(zhèn)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体,刻肌肤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!其除肉刑。”

小古文讲解
五月,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有罪行,应当遭受刑罚。他的小儿女缇萦独自伤心地哭起来,跟随他的父亲到了长安。她上书说:“我父亲为官,齐国地区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,如今犯法应当受刑。我悲伤已经死去的人不能复活,身受刑罚的人不能再把肢体连接起来,虽然想改过自新,也无路可走。我愿意被收入官府为奴婢,来抵赎父亲的刑罪,使父亲能改过自新。”缇萦的上书送给了皇帝,皇帝哀怜她的心意,就下诏说:“听说有虞氏时期,图画罪犯的衣帽,使与一般人不同,以此来羞辱罪犯,而民众不违犯法令。这是什么原因呢?是因为政治极端清明。现在法律规定有三种肉刑,而奸邪犯法的事情不能禁止,过错在哪里呢?不就是我的德薄,教化不显著的缘故吗?我自己深感惭愧。所以训导不善,愚昧无知的民众就要陷入刑网。《诗》中说‘和易近人的君子,是民众的父母’。现在人们有了过错,没有进行教育就刑罚加身,有的人想要改过向善,也没有途径可行,我非常怜悯这些人,刑罚之重,至于断裂肢体,刻肌刺肤,终身不能恢复,这是多么痛苦而又不道德啊,哪里符合为民众父母的意思呢!应该废除肉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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